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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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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师范大学商户经营情况开展例行检查的通知
2023-04-19 15:44 潘维锋 

尊敬的山东师范大学商户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师范大学商户的市场经营行为,培育一批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文明诚信商户,更好的服务于我校师生及周边群众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按照学校20229月制定的《山东师范大学星级文明诚信商户创建评比标准》(试行),本年度我们将组织由老师和大学生共同组成的商户经营规范督察队,对我校所有商户进行不定期的例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山东师范大学星级文明诚信星级商户”的重要评比依据。被评为“山东师范大学星级文明诚信星级商户”的我们将颁发奖牌,在合同续签、招标和租金方面给予一定的优待。

希望全体商户朋友们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察队的工作,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星级文明诚信商户创建评比标准》(试行)的要求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为创建文明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评比标准》


 

山东师范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2023419

 

 

 

 

 

 

 

 

 

序号

评比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主体

资格

规范

1.依法申请领取与其经营范围一致的有效证照;(2

2.无超范围经营现象;(4

3.是否能亮照经营;(1

4.及时足额缴纳租金及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10

17

2

经营

行为

规范

1.服从监管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管理规定;   (2

2.不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和过期变质商品;   (4

3.不销售禁止封建迷信用品; (2)

4.明码标价,不以次充好,不短斤少两;(4)

5.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3)

6.经营场所内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有序,门面美观大方,门前通道畅通;(2)

7.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和示范路创建等; (2)

8.食品、药品经营者履行建立并执行进销台账等法定义务较好,无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处罚的; (3)

9.从事餐饮服务和熟食制售的经营者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义务情况较好; (2)

10.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路和电器,不超负荷用电; (4)

11.不在经营场所内违规使用煤气瓶、炉具。(2)

30

3

门前五包规范

1.包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地面保洁,劝阻、制止乱倒垃圾、污水、随地吐痰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及时清除痰迹、污渍和其它废弃物,遇雨、雪天气,及时清除污泥、积雪。(6)

2.包绿化。负责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管护,及时清理绿篱、树穴内的垃圾和杂物;劝阻、制止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禁止在临街树木上牵线挂物、晾晒物品,或者悬挂条幅等;(3)

3.包整洁。负责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清洁、整洁。不得在建筑物立面、门窗及玻璃上随意悬挂、张贴、书写广告或标语;门牌号、商招店标、夜景灯光、遮阳()篷、空调外机和排水()管等户外设施按规定设置,并保持完好整洁,门牌号、广告招牌文字规范、无错字、缺字;   (5)

4.包秩序。负责责任区内无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挖乱占、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5)

5.包设施。负责责任区内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等公用设施完好,制止或报告侵占、破坏、或者擅自拆移公用设备、乱挖街道的行为。(5)

24

4

自律

制度

规范

1.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的内容;(4)

2.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对人热情,优质服务; (3)

3.热心公益,乐善好施; (3)

4.以诚为本、恪守商业道德,信守服务承诺;(3)

5.自觉抵制“黄、赌、毒”和“邪教、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3)

16

5

消费

维权

规范

1.积极妥善处理与消费者纠纷; (4)

2.当年度无因自身原因被消费者投诉、举报的。(6)

3.对受到12345市长热线电话投诉的,能及时化解的,或证明是恶意投诉的,可不作扣分处理。(3)

13

 

评分规则: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评为五星文明诚信商户;综合评分80分以上的,评为四星文明诚信商户;综合评分70分以上的,可获得三星文明诚信商户的评选资格。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取消评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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