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山东省属各高校所属企业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工作,山东省教育厅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推动高校所属企业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文件如下,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贯彻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 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