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巩建波
副组长:戴金来
成员:戴金来 巩建波 傅振中 潘维锋 高坤三 赵文建 张洁珊
二、监督检查范围:
我校校办企业、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湖校区的所有出租房,长清湖校区第二食堂。
三、监督检查办法:
1.对超市、饭店、商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每周安排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隐患、食品安全、有无违章经营。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保存必要的音视频和图片材料,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责令商户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处长汇报,由处长通知公安处等相关部门督促解决;其他地方每月检查一次。每月对所有商户和校办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评比先进、批评落后。
2.每次检查的记录以及评比结果,将作为租户今后能否续租的重要参考依据。
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